(陕西)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微信公号“平安宝塔”10月26日消息:
10月24日0时许,宝塔分局“8.07”特大网络赌博案收网行动打响。
涉嫌开设网络赌场的黄某、曾某、杨某、戴某、陈某等七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福建省泉州市应声落网,冻结赌资近700万元。这起涉赌资金1亿余元,全国各地参赌人员达6000余人的特大网络赌博案成功告破。
2017年8月7日,宝塔分局网监大队接到宝塔区居民张某报案,称其经他人介绍在名为“友谊地久天长”的微信群参与猜微信红包尾数赌博。于2016年12月和2017年7月间,两次在该微信群参与网络赌博,十余天时间累计输掉35万余元,请求公安机关查处。
接到报案后,宝塔分局网监大队于当日受理该案,提取和固定了相关证据,并积极展开案件的初查工作。市局党委委员、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党延文、分局党委副书记、政委葛团结高度重视,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案件侦破工作,并向市政协副主席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郭平社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左兴社汇报。郭平社局长指示:务必一打到底,一查到底,为全市侦破网络赌博案件积累经验。左兴社副局长立即抽调相关部门民警,并要求网安支队长卢忠瑄亲自协调部署,联合分局专案组共同办理此案,JZ支队长张磊、经侦支队长任义兵全力提供支持,同时左兴社副局长带领市区两级网安部门积极向省网安总队汇报,赢得省厅的重视和大力支持。8月24日,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,成立以局长党延文同志为组长,政委葛团结同志为副组长,卜伟副局长、孙晓岗副局长具体负责的“8.07”专案组,抽调网监大队、刑警大队精干警力二十余名参与案件侦办。由于该案涉及面广,涉赌资金大,加之网络案件取证难度大,非法资金交易频繁等案件自身的特殊性,党延文局长多次主持召开“8.07”特大网络赌博案专案分析会,对案件定性、警力调遣、侦破方向、调查取证、抓捕方案等具体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。党延文局长对专案工作提出:“严明纪律、保守秘密,令行禁止、百密无疏”的工作方针。
“8.07”专案组按照分局党委的指示精神,先后奔赴四川、杭州、贵州、甘肃、深圳、北京、天津等地开展侦查。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,查明该案犯罪团伙组织网络赌博的方式、分工、特点。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、分工明确,组织微信猜红包尾数网络赌博的虚拟身份有五种角色,分别是“庄家”、“管理”、“财务”、“发包手”、“拉手”。具体赌博方式为:所有玩家在每局开奖之前将赌资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转账给“财务”并提前进行押注,每局可以押一注或者多注,“管理”负责组织开奖,“发包手”每次发5元包5个红包,根据红包尾数机器人会自动计算玩家输赢和赔率,如果没有中奖,押注归“庄家”。“拉手”根据所拉玩家的下注情况进行抽头,“管理”也会给输的比较多的玩家返一定的福利,引诱玩家继续赌博。
侦查发现,该案具有五个特点:一是五种角色里只有“财务”的微信号相对固定,其他身份微信号经常更换。
二是赌博群更换异常频繁,每次建群赌完即解散,下次玩家由“拉手”或“财务”再次拉到新建群里赌博。
三是群成员不仅多而且非常活跃,少则100多个群成员,多则达500个群成员。
四是参赌范围广又极具隐蔽性。
五是涉赌金额巨大,社会危害性极大。
专案组进一步对该团伙涉及的大量转账明细进行分类、统计、分析、汇总等研判工作,查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及资金流向,掌握了以黄某洪、曾某峰、黄某发、苏某城、黄某玉为核心人员,以黄某艺、黄某财、杨某、苏某玲等为主要犯罪嫌疑人的组织网络赌博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。专案组还查明,该团伙分别在福建泉州和四川成都两地实施网络赌博犯罪,从2016年3月开始组织实施微信红包网络赌博犯罪,截止2017年9月6日,该案涉及赌金1亿余元,全国各地参赌人员达6000余人。其中6名嫌疑人相关账户资金流水大约为5.1亿左右,绑定各类银行卡50余张,涉及十余家银行的主要犯罪事实。经过近两个月艰苦卓绝的奋战,“8.07”特大网络赌博案专案组二十余名警力,转战川、浙、黔、甘、广、京、津等十余省市,攻坚克难、分秒必争,于2017年10月24日0时许,刑警大队长加军、网监大队长韩迎飞、特警大队教导员刘向东带领专案组民警在福建省泉州市成功抓获“8.07”特大网络赌博案团伙主要成员黄某、曾某、杨某、戴某、陈某等七名犯罪嫌疑人,在市局刑警支队反诈中心的指导支持下冻结赌资近700万元,至此“8.07”特大网络赌博案成功告破。(原题为《宝塔分局成功侦破“8.07”特大网络赌博案》)